上證發〔2020〕77號
各市場參與人:
為了適應上市公司監管形勢發展的現實需要,結合新《證券法》實施要求,以“分類監管、精準監管”為目標,進一步提升監管透明度,根據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》等相關業務規則,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——紀律處分實施標準》(詳見附件),現予發布,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——紀律處分實施標準
上海證券交易所
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